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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2年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时间:2013-04-22 点击量:

 

关于召开2012年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中地大(汉)纪字〔2012〕7号

 

各分党委(党总支部)、党委各部门:

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委、中共湖北省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1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鄂组通[2012]104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开好201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201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二、把握好民主生活会关键环节

1.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分党委(党总支部)、党委各部门要按照上级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有关文件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增强民主生活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七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学习十八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7月23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和署名文章《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学习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党纪条规,进一步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要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专题研讨和辅导报告相结合,提高学习实效。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发扬民主,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意见,并将收集到的意见原汁原味反馈给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本人。

三是开展交心谈心。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都要认真组织开展交心谈心活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做到充分交流思想,互相帮助提醒,加深共识,增进团结,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好基础。

四是深刻自我剖析。领导干部本人要紧密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根据群众所提意见、学习心得,结合个人实际,认真开展自我剖析,精心撰写书面发言材料。要重点剖析思想、作风、纪律、廉政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2.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要紧紧围绕会议主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党性分析和对照检查。

一是突出自查自纠重点。要对照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党的十八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和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关于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重要论述、习近平同志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重要论述,在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和保持思想纯洁、组织纯洁、作风纯洁、清正廉洁方面找差距、摆不足,明确努力方向。要对照检查自觉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情况;检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遵守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保证中央政令畅通的情况;检查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解决干部群众反映最突出问题的情况;检查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公道正派选人用人,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的情况;检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重大事项,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的情况;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制度规定及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剖析检查要全面深刻、触及思想和灵魂。

二是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针对领导班子及个人思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征求意见时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防止和纠正民主生活会上谈工作多谈思想少、讲成绩多讲问题少的现象,切实增强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则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详细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开展批评。自我批评要正视问题,剖析根源;相互批评要实事求是,开诚布公。

3.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领导班子及成员对群众反映和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要逐个进行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会后,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方案,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限时进行整改。对制定的整改落实措施和上一年度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通报。

三、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安排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原则上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3131日之前召开,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分管校领导参加各分管(联系)二级单位民主生活会。机关各处(室)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机关党委要加强机关各处(室)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组织协调工作。

各分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机关各处(室)应提前3天向校纪委办公室或组织部报告民主生活会召开具体日期,校纪委或组织部将根据工作需要派人参加。

 

                  

                  中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委组织部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 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