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高晓东)9月8日,学校在八角楼组织召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成金华,学校纪委委员、各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纪委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等参加会议。
成金华传达学习了教育部《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文件精神,重点对“七条规定”进行逐一解读,提出了明确要求。他强调,学校各级党组织和纪检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断加强政治意识和看齐意识,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纪委办公室副主任薛保山传达学习了《中共教育部党组 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关于高等学校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
监察处副处长王芳报告了我校近两年的纪检监察信访工作,通报了中央纪委、湖北省纪委近期处理的违反党纪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陶继东对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七条规定”,尤其对因私出国(境)、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婚丧喜庆事宜等规定做了详细解读。他强调,纪检委员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的“触手”,是强化监督执纪的有生力量,各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加强学习,认真履职。
最后,成金华给全校纪检干部讲党课。他结合学校各级党组织正在进行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中国共产党党章》总体结构、党员义务和权利、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应该履行的任务和经常工作等进行了强调,对《中国共产廉洁自律准则》中规定的“四个必须”“四个坚持”和“四个自觉”,以及《中国共产党处分条例》规定的“六项纪律”和“五种党纪处分”做了说明,并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做了讲解。他强调,各位纪检干部要学好《党章》《准则》《条例》,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