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
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地大党办发﹝2019﹞9号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鄂办发电﹝2019﹞18号)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转发全省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定于5月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 自觉践行“两个维护”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九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视频会议精神和湖北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湖北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工作部署和学校党委工作要求,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的学习宣传,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学校“双一流”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三、活动内容
按照湖北省委、省委教育工委部署要求,结合学校宣教月“十个一”教育活动品牌,2019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将重点开展好以下活动:
(一)开展《条例》《监察法》“学”、“讲”、“考”活动。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监察法》等党规法规的重要意义,分领域、分层次、有针对性开展“学”、“讲”、“考”活动,增强党员干部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宣教月”期间,校党委及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中心组要组织学习《条例》《监察法》,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在单位内部讲一次廉政党课,各党支部要通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处级干部讲党课等形式开展《条例》《监察法》学习。学校纪委将组织全校中层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条例》《监察法》知识测试,以考促学。通过开展活动,真正让《条例》《监察法》深入人心,形成“学”、“讲”、“考”的浓厚氛围。
(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和责任书。落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校党委书记、校长与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分管(联系)校领导与分管(联系)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签订责任书;二级单位要切实督促三级单位履职尽责,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三)开展新任处级干部、纪检干部和新进教工廉洁教育活动。以学习《条例》《监察法》为主要内容,集中开展新任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活动,上好岗前廉政“第一课”。开展对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纪委委员、二级党组织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的业务培训会和工作座谈会,提升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纪委配合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以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为主要内容,开展对新入职教职工的师德师风教育和纪律规矩教育,以党风带动师德师风建设。
(四)开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管理干部教育活动。通过教育培训、日常监督、专项巡察等方式,严把学校组织人事、考试招生、基建后勤、新校区建设、科研经费管理、物资采购与招标、国有资产与校办企业、学术诚信等“八大关口”,持续加强六项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教育,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管理干部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廉洁意识,敦促有关管理干部持续强化自我监督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加强遵规守矩的自觉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五)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学校中层领导干部集中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重整行装 利剑反腐》,要求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和职能部门集中观看该警示教育片,认真开展讨论活动。开展对湖北省纪委监委编印的党政机关省管干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高校省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例《警示录》丛书的学习与讨论活动。学校党委、纪委将紧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搞“七个有之”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资源谋取私利问题,通报违规违纪案例,形成震慑。
(六)开展“寻找身边的廉政典型”活动。一个先进典型就是一面旗帜。“宣教月”期间,学校纪委协助党委开展“寻找身边的廉政典型”活动,选树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先进典型。组织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职能部门)挖掘典型先进事迹,讲好廉洁故事,营造舆论氛围。开展向典型学习活动,发挥典型示范辐射作用。
(七)开展“走进监察委”活动。学校纪委做好与湖北省纪委监委的协调联络工作,组织学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干部等走进湖北省监察委,了解监察体制改革成效,接受警示教育、廉洁从政教育。活动结束后,邀请参观人员通过党课、讲座等形式向党员干部作宣讲。
(八)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家庭是抵御腐败的第一道也是最后一道防线,要在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家庭中倡导“筑牢‘廉防线’,培育好家风”。“宣教月”期间,纪委联合学校妇女委员会向全校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家属发送《家庭助廉倡议书》,将上级和学校廉洁教育精神传播到每一个干部家庭,积极倡导领导干部家属严把廉洁关,做好“廉内助”,即要知廉,争当廉洁“宣传员”,要守廉,争当廉洁“守门员”,要助廉,争当廉洁“监督员”。通过开展家庭助廉活动,有效促进廉洁文化进家庭,引导党员干部家庭成员遵规守矩、懂法守法、勤俭节约、洁身自好。
(九)制作廉政教育橱窗。学校纪委协同党委宣传部制作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橱窗,集中展现《条例》《监察法》等法规的主要内容,厘清纪法规定,划出禁区红线。通过学校纪检监察(巡察)处门户网站、“CUG地大廉想”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介向党员干部推送相关信息,展示《条例》《监察法》及其解读释义,让廉洁理念和要求时时提醒、处处警醒,把普纪普法宣传教育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师生,使《条例》《监察法》学习宣传做到全覆盖。
(十)推进廉洁文化创建活动。打造廉政党课品牌,通过廉政党课、震旦讲坛、党支部论坛等平台,开展学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为全校副处级及以上干部讲廉政党课,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给本单位党员干部讲廉政党课等活动。加强廉洁课堂建设,将廉洁思想融入课堂,用廉洁文化滋养学生。党委学生工作部、就业创业处和学院党委要加强对毕业生的廉洁教育。校团委和各学院分团委要支持廉洁社团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的自我教育功能,逐步培养学生的廉政思维。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特色活动,固化成果,注重创新,在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科研经费管理等领域充分体现“宣教月”活动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自觉以落实全面从面从严治党要求认识和把握“宣教月”活动,精心谋划,认真落实,扎实推进本单位“宣教月”活动。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直接部署工作,带头讲党课、参加活动,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党委各部门要各尽其责,协同配合;学校纪委、二级单位党组织纪委要做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聚焦主题。各二级党组织要按照“宣教月”活动安排,聚焦“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 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主题,围绕学习宣传《条例》《监察法》主线,通过组织开展十项活动,推进党纪法规入脑入心,进一步增强全校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纪法底线意识,做党纪法规的自觉遵守者、“两个维护”的忠实践行者。
(三)加强宣传。党委宣传部各二级党组织要做好组织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校园网、校报校刊、校园广播、微博、QQ交流群、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加强对“宣教月”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各二级单位党组织通过通讯稿、视频、图片等形式,将本单位开展活动情况向学校及时报告,纪委办公室将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CUG地大廉想”等媒介即时通报。
“宣教月”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成果,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和职能部门于6月10日前将书面(签章)总结材料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学校纪委办公室(东区教学综合楼B座1712室)。
联系人:纪委办公室 高晓东(67884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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