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暂行规定》(地大党字【2013】11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纪委《关于二级单位制定和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地大(汉)纪字【2014】5号)的文件要求,学校纪委将对各二级单位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二级单位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的情况;二级单位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主要决策范围事项时严格遵守程序和规范决策过程的情况;对重大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情况;二级单位推进信息公开,特别是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
二、监督检查的方式
1、自查。各二级单位按照本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2、监督检查。学校纪委对各二级单位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方式为: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有关文件和会议记录等资料、召开座谈会、进行个别谈话等。
三、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项检查工作,切实加强对自查工作的领导,确保自查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2、自查工作相关要求、时间安排。自查时间为2015年7月1日至9月30日。各二级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分析查找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存在的不足,切实保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今后工作中更好地贯彻落实。自查报告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文档请于2015年9月30日前报送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67884345,邮箱:jwbgs@cug.edu.cn)。纪委办公室将及时汇总各单位自查报告,并根据自查报告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自查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纪委办公室报告。
中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0一五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