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办公室 监察处 党委巡察办公室
科级干部选聘工作方案
为做好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党委巡察办公室(以下合并简称纪委办)科级干部选聘工作,根据学校《科级干部管理办法 (试行 )》《2021年度科级干部聘任及轮岗交流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 年度科级干部聘任及轮岗交流工作的补充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
纪委办成立科级干部选聘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选聘工作小组),成员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特邀评委等共7人组成,负责组织本次科级干部选聘面试考核工作。
二、面试考核安排
纪委办此次科级干部选聘工作采取演讲答辩方式进行;
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1年12月10日(星期五)10:30
(二)面试地点
南望山校区东区教学综合楼B701会议室。
(二)参试顺序
1.同一岗位竞聘者的面试顺序按照人力资源部提供的信息汇总表(表1)当中的排序依次进行。
表1 纪委办科级干部聘任报名信息汇总表
二级单位 |
内部机构 |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党委巡察办公室、监督检查室) |
纪委综合办公室 |
蔡智全 左涵之 |
监督检查室 |
屈璐 李春卉 黄梅娇 蔡智全 李伟娜 |
巡察综合办公室 |
黄梅娇 |
2.接到面试通知时表示不参加演讲答辩的竞聘者,须以书面形式表达放弃参与科级干部选聘的明确意见,由本人签名后交至纪委办(南望山校区东区教学综合楼B1708办公室)。
3.接到面试通知时表示参加演讲答辩的竞聘者,若于面试当天未按时到场参加演讲答辩的,视为竞聘者本人放弃参与纪委办此次科级干部应聘权利。
(三)考核安排
1.演讲展示:由竞聘者以PPT等形式简要介绍个人基本情况及工作经历,重点阐述做好竞聘岗位的工作优势和工作设想,时间不超过5分钟。
2.现场答辩:由竞聘者现场回答选聘工作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时间不超过2分钟。
3.投票推荐:在综合考量竞聘者演讲答辩、工作表现等因素的基础上,由选聘工作小组成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竞聘者进行评判、推荐。
4.其他说明:(1)同一竞聘者填报2个不同岗位的,应当按所填岗位志愿先后顺序重点围绕第一志愿岗位进行演讲答辩;(2)同一岗位的最终选聘人员所获同意票票数须达到或超过选聘工作小组成员半数以上。
(四)结果公示
选聘工作小组根据面试考核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纪委办网站上公示3天。
三、报送结果
面试考核结果公示结束后,纪委办按要求向学校“三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此次科级岗位选聘工作报告与各内设机构科级干部拟选聘人员名单。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晋曦
地 点:南望山校区东区教学综合楼B1708办公室
电 话:67884345
纪委办公室 监察处 党委巡察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