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至31日,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体会议在汉举行。全会认真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总结2012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3年工作任务。省委书记李鸿忠出席第二次大会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国生主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侯长安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五个湖北”建设提供强力支撑》的工作报告。
全会指出,2012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的成效,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更加有力,优化环境、改进作风取得明显实效,查办案件工作态势良好,惩防体系建设阶段性任务全面完成,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加强,为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全会要求,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贯彻落实“力度统一论”,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一是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始终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教育和监督,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严肃查处,确保党的集中统一。二是围绕“竞进提质”的总要求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大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力度、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五个湖北”建设重大项目资金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建设安全和资金使用安全。三是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整治“文山会海”。厉行勤俭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严肃整治以各种名义公款互相宴请和公款旅游等行为。加强明察暗访,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其他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坚决纠正搞特权和以权谋私行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进行抽查核实。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四是进一步推动廉洁高效政府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成省直部门“三集中”改革并在市县全面推行,促进我省从审批项目最少到审批环境最优转变。建立省级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管理系统。集中治理基层行政执法和服务中的突出问题。在省直重点部门开展廉洁高效政府建设改革创新试点,扩大和深化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推动省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五是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严肃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合法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六是全面推进具有湖北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抓紧制定我省2013—2017年惩防体系建设实施办法。打造初任公务员、中层干部、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链”,组织开展全省第14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等系列活动。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深化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研究工作。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七是深入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重点纠正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和教育、医疗、涉农、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集中开展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动电视问政制度化、常态化,深化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和热线工作。八是切实加强反腐倡廉“铁军”建设。全面完成县级派出派驻机构改革,规范各级派出派驻机构管理。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十堰市、荆州市、孝感市、仙桃市、省财政厅、省交通厅、湖北师范学院、湖北省铁路公司等8个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向全会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并接受测评。全会还对2012年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创五好班子、建一流队伍”示范单位、绩效考评优胜单位和十佳特色工作项目、10个优秀工作项目进行了表彰。
1月30日至31日,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体会议在汉举行。全会认真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总结2012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3年工作任务。省委书记李鸿忠出席第二次大会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国生主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侯长安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五个湖北”建设提供强力支撑》的工作报告。
全会指出,2012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的成效,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更加有力,优化环境、改进作风取得明显实效,查办案件工作态势良好,惩防体系建设阶段性任务全面完成,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加强,为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全会要求,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贯彻落实“力度统一论”,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一是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始终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教育和监督,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严肃查处,确保党的集中统一。二是围绕“竞进提质”的总要求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大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力度、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五个湖北”建设重大项目资金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建设安全和资金使用安全。三是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整治“文山会海”。厉行勤俭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严肃整治以各种名义公款互相宴请和公款旅游等行为。加强明察暗访,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其他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坚决纠正搞特权和以权谋私行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进行抽查核实。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四是进一步推动廉洁高效政府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成省直部门“三集中”改革并在市县全面推行,促进我省从审批项目最少到审批环境最优转变。建立省级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管理系统。集中治理基层行政执法和服务中的突出问题。在省直重点部门开展廉洁高效政府建设改革创新试点,扩大和深化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推动省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五是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严肃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合法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六是全面推进具有湖北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抓紧制定我省2013—2017年惩防体系建设实施办法。打造初任公务员、中层干部、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链”,组织开展全省第14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等系列活动。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深化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研究工作。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七是深入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重点纠正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和教育、医疗、涉农、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集中开展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动电视问政制度化、常态化,深化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和热线工作。八是切实加强反腐倡廉“铁军”建设。全面完成县级派出派驻机构改革,规范各级派出派驻机构管理。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十堰市、荆州市、孝感市、仙桃市、省财政厅、省交通厅、湖北师范学院、湖北省铁路公司等8个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向全会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并接受测评。全会还对2012年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创五好班子、建一流队伍”示范单位、绩效考评优胜单位和十佳特色工作项目、10个优秀工作项目进行了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