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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时间:2013-04-22 点击量:

2013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加强纪律监督,转变工作作风,推进阳光治校,强化源头治理,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改革创新、攻坚克难,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一、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1.坚决维护政治纪律。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对学习贯彻党章、转变工作作风、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国梦”而不懈奋斗。加强对课堂教学、讲座论坛、学术交流、校园网络、学生社团的管理,维护校园稳定。

  2.开展巡视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中央巡视工作要求,突出巡视工作重点,改进巡视工作方式,加强巡视成果运用,真正发挥巡视监督功能。教育部党组将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意见,启动新一轮直属高校巡视工作,组织开展对直属事业单位和驻外教育机构的巡视监督工作。

  3.开展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各高校组织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解决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科研行为、维护科研秩序。教育部将组织力量集中对直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执行国家政策规定情况,学校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情况,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学校院系和课题负责人履职情况。

  4.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深化《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和《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的贯彻落实。教育部将对各地执行两个文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制定的治理择校乱收费实施意见、规范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以及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委员会发布的教辅材料目录进行评估。

  二、改进工作作风,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

  5.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教育部党组20项措施,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针对性强、易于实施、便于操作的具体办法,着力形成制度、形成风气、形成习惯。把作风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考察考核范畴,建立可量化、可考评的作风建设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按照中央要求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6.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用好管好教育经费,优化支出结构,加强效能监察,推进效能考核。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建设节约型校园。认真落实新的中小学和高校财务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经得起公开、经得起监督、经得起审计。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行为,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进一步规范高校领导干部出访、出国交流活动,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继续做好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控制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研讨会和各类论坛。

  7.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廉政准则》、《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兼职管理的通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三、推进“阳光治校”,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

  8.进一步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和规范科研活动。深化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宣传先进典型,弘扬良好学风。积极探索建立学术诚信同业监督机制,坚决查处学术不端行为。认真贯彻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视频会议精神,严格落实高校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科研行为管理的三个《意见》。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建立科研经费监管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科研人员法律规章教育,使科研人员熟悉了解相关制度规定,教育部将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活动。完善监督保障机制,整合财务、科研、审计、监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力量,加强对科研活动的服务和监督。

  9.进一步规范高校校办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执行《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理顺校办企业产权关系,完善管理体制,明确监管责任。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促进校办企业规范管理的三年计划,对全国高校校办企业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统计、核查。认真履行出资人管理职责,依法对投资效益进行考评,做好风险防控和跟踪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和有效的激励、监督、约束机制。继续巩固教育系统基建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规范工程项目管理,加强项目监督,实施跟踪审计,防范工程风险。

  10.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教育、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制定或完善高校教师行为规范。加强教师管理,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考评机制。深化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教育部将会同中央纪委加强对高校中层干部、教职工兼职、投资办企业情况的调查研究。

  四、深化治理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11.坚决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问题。以解决课堂内容课外补、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及以升学为目的的集体补课等问题为重点,开展中小学补课乱收费专项治理。严格执行国家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加强教师职业规范教育;完善奖惩制度,构建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监督评价机制。教育部将制定治理补课乱收费问题的禁止性措施,召开现场会推广成功做法。

  12.严格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完善收费审批程序,遏制各种名义的高收费、乱收费行为。坚决治理义务教育入学与 “奥数”成绩挂钩的行为,斩断利益链条。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禁公办学校变相以民办学校名义高收费、乱收费行为。完善高校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坚决杜绝“点招”行为。严禁以中外合作办学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名乱收费,严禁研究生超自筹计划收费。

  13.大力推进教育行风建设。进一步健全自我评议、政府评议和社会评议有机结合的行风评议机制,完善行风评价标准、指标体系,组织开展2013年行风评议活动和教育满意度测评,并向社会公布结果。研究制定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办法,构建科学合理的责任体系,把行风建设责任层层落实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进一步完善行风建设工作机制,努力做到业务工作与行风建设深度融合、有机互动。认真落实校车安全、营养餐改善计划、学生资助等各项教育惠民政策和民生工程,加强部署、加强指导、加强督查。坚决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并在媒体曝光。

  五、建立符合教育特点的惩防体系

  14.加强惩防体系科学规划工作。认真总结教育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工作成果,研究制定教育系统惩防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着力做好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分解,完善督查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

  15.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抓好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深化大中小学校廉洁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充分发挥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阵地在廉洁教育和校园廉政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充分发挥高校廉政研究机构作用。教育部将会同中央纪委组织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理论研讨会,推动反腐倡廉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16.加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信访监督等制度。结合教育综合改革,科学配置权力,有效制衡权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滋生。建立教育改革措施出台前的合法性、廉洁性论证评估机制,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认真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结合大学章程制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深入推进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推动出台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印发《加强教育部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若干意见》,积极探索对高校主要负责人实施有效监督的方式方法。继续开展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发挥审计综合效应。积极探索高校反腐倡廉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深化党务、政务、校务公开,加强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17.加强案件查办工作。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格落实重要信访举报及案件情况报告制度。完善案件查办协调机制,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人事财经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贪污挪用套取科研经费案件;严肃查处校办企业、物资采购、基建工程等重点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对重要典型案件的剖析,开展警示教育,发挥案件治本功能。加强中小学校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教育部将进一步完善监督举报受理中心工作机制。

  18.加强责任制落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干部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保证教育系统党员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反腐倡廉工作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努力提高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坚持锲而不舍、攻坚克难,既着力治标、又注重治本,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拿出新办法,对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实现新突破。